父母雙方本人到場

應備文件:

  • 父母雙方之身分證、護照
  • 子女之護照
  •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
  • 同意書(如該國有要求之固定格式,請依該國要求之格式辦理)

注意事項:

  • 如該國有要求之固定格式,請依該國要求之格式辦理。
  • 如該國無要求特定格式,可使用本所之參考格式辦理。
  • 如係約定由父、母單獨一方行使親權(監護權),須提出五日內之戶籍謄本。

收費:

  • 中文:500元
  • 英文或中英文:75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