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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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從未與任何廠商合作要求於公證前先行收費,請民眾切勿上當

首頁 / 2021.04.22

近來聽聞民眾反應,有不肖廠商藉詞推銷太陽能光電租賃案件,藉詞要求民眾提前繳付(或匯款)每KW一萬元之公證費用與該廠商。此係詐騙,請民眾切勿上當!

公證人均係依據司法院核定之公證費用表(詳見 收費標準 ),依法收費(上述每KW一萬元並非司法院認可之公證收費標準)。

公證人要求簽約雙方到場辦理公證後,始依法當場收取公證費用,絕無要求民眾於公證前事先匯款之情況,請民眾千萬注意,切勿上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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