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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契約公證的優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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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約如果不公證,會不會無效?

租約不公證雖然不會無效,但往往會失去法律對房東與房客最大的保障。

怎麼說呢? 透過公證,由公證人為雙方把關租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,省去一般民眾在不明瞭法律規定的情況下,遇到問題、走上法院,才發現原來自己簽的租約條款是違法的無效條款!

更重要的是,關於租金給付、屆期返還房屋等事項,透過公證才能約定逕為強制執行。

對房東而言: 最大的優勢在於–「強大的執行力」。若遇到房客欠繳租金、租期屆滿拒絕遷出,只要合約經過公證並載明強制執行,房東不需經過漫長的訴訟,即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,有效降低處理租屋糾紛的時間與法律成本。

對房客而言: 公證提供了穩定的–「承租權保障」。即使房屋在租期內被轉賣,透過公證能更確保「買賣不破租賃」的法律效力,避免被新屋主無故驅逐。此外,公證合約也能讓申請租金補貼或報稅過程更具備正式法律效力。

不論您是房東或房客,租約公證是確保雙方權益最專業、省時的法律防護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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