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雙方本人到場 應備文件: 父母雙方之身分證、護照 子女之護照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同意書(如該國有要求之固定格式,請依該國要求之格式辦理) 注意事項: 如該國有要求之固定格式,請依該國要求之格式辦理。 如該國無要求特定格式,可使用本所之參考格式辦理。 如係約定由父、母單獨一方行使親權(監護權),須提出五日內之戶籍謄本。 收費: 中文:500元 英文或中英文:75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