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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東收租金要繳綜合所得稅,但好消息是:不是全額課稅。國稅局允許扣除 43% 當必要費用,只就剩下的 57% 計稅。本文整理自《工商時報》報導(記者林昱均)與財政部規定,用白話加實例,教你算自己的租金稅。
重點:租金收入只有 57% 要計稅
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:個人出租房屋所收取的租金,可按全年租金收入的 43% 計為必要費用,剩下的 57% 才需要計入綜合所得稅(法源:《所得稅法》第 14 條第 1 項第 5 類)。
白話講:你收的租金,稅法上先讓你「打 57 折」再課稅,等於替房東保留了修繕、折舊等成本空間。
算給你看:年租 20 萬,實際稅負多少?
以全年租金 20 萬元為例:
- 必要費用:20 萬 × 43% = 8.6 萬元
- 應計稅的租賃所得:20 萬 × 57% = 11.4 萬元
- 若房東適用 20% 綜所稅率 → 這筆租金的稅負約 2.28 萬元(11.4 萬 × 20%)
實際稅額還要看房東整體所得適用的稅率級距,但「只就 57% 計稅」這個原則是固定的。
別忘了:「押金」也要設算收入
除了租金,押金(押租金)也要按「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」設算為租賃收入,併入計算。
國稅局的例子:A 君將房屋出租給 B,約定每月租金 5 萬元、並收取押金 36 萬元,則 A 應申報的租賃所得為 344,134 元〔(5 萬 × 12 個月 + 36 萬 × 1.04%)× 57%〕。可見押金也會被設算一筆收入進去。
想列舉實際費用?可以,但要有憑證
43% 是財政部頒定的「費用標準」,讓無法逐項舉證的房東直接適用。如果你的實際必要損耗及費用(如修繕、利息、折舊、地價稅、房屋稅等)超過 43%,也可以選擇逐項列舉、檢附憑證,擇優認列。
提醒:租賃所得應併入取得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;如未申報、經稽徵機關查獲,將補稅並依規定處罰。近年國稅局也針對囤房大戶啟動租賃所得專案查核,房東切勿心存僥倖。
報稅前,先把租約與稅費約定弄清楚
租金稅算法之外,房東房客之間還有「含稅、未稅」(扣繳稅款與補充保費由誰負擔)的問題,金額大時差很多。相關說明可參考 店面、辦公室出租的「含稅/未稅」與稅費、公司代房東負擔扣繳稅款怎麼報。建議把租金、稅費歸屬寫清楚並辦理租約公證,雙方都安心。
常見問題 FAQ
Q1:租金收入真的可以打 57 折再課稅嗎?
A:是。可按租金收入 43% 計必要費用,57% 計入綜所稅(無法舉證費用時適用此費用標準)。
Q2:押金不用算收入吧?
A:要。押金須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存利率設算為租賃收入,併入計算。
Q3:沒申報租賃所得會怎樣?
A:經查獲會被補稅並裁處罰鍰,近年並有針對多屋房東的專案查核。
Q4:辦租約公證,租金所得會被國稅局知道嗎?
A:會。國稅局可向公證人調取公證租約資料;但不論有無公證,租賃所得本來就應依法申報。
結論
房東報租金稅,記住兩點:租金只就 57% 計稅、押金也要設算收入。該報的依法申報,別因小失大被補稅加罰。
若你需要辦理租約公證、或想釐清租賃的稅務與合約問題,歡迎參考本所 新竹、竹北租約公證完整指南、收費標準,或來電 (03) 550-6081 由李依璇公證人為你說明。
(本文整理自《工商時報》2021 年報導並補充現行規定;實際稅額與申報,請以主管機關規定及專業會計師意見為準。)
參考來源
- 工商時報:〈房東租金收入 57% 計入綜所稅〉,記者林昱均,2021/10/21(原始報導)。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個人出租土地及房屋之所得,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?
- 所得稅法第 14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